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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VS屋仔 和你細分別墅4大類型

買樓租樓知識 2020-06-16


以往一聽見別人話住「別墅」,好自然便聯想到是獨立的洋房或屋仔,整棟由一個業主所擁有。而近日開售的一個天水圍新盤,提供六座別墅,但每座卻是樓高五層的分層式住宅。究竟何謂別墅?

 

本港對「別墅」向來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但大致上可以分為四類,其中「獨棟別墅」泛指一幢兩至三層高的住宅,由單一業主擁有,物業四邊一般有私人花園包圍,空間充足,私隱度高。

 

另一款是「連排別墅」,同樣是每幢兩至三層高,面積、間隔、座向及設計相若,由數幢或十多幢並排相連組成,每幢之間的牆身是共用,故左右兩邊空間感相對低,花園一般設在大門前方或物業後方。

 

還有一款「雙連別墅」,又可稱為孖屋,算是上述獨棟與連排別墅之間的一種,由兩幢別墅並連而成,各自仍享有一邊單邊,採光及空間感較好。而最後一種與近期開售的天水圍Wetland Seasons Park推出的別墅設計類近,內地稱為「疊加式別墅」,即由多層如複式戶的分層單位組合而成,故一幢不只由單一業主擁有,亦不會有獨立花園,但單位的面積會相對一般分層戶大。


更多Wetland Seasons Park資料:http://bit.ly/2Q09dti


別墅主要分四大類,包括「獨棟」、「連排」、「雙連」及「疊加式」,各有不同特色。


你可能會想到,前述的獨棟別墅,不就是與村屋相類近嗎,然而兩者的形式、規模及限制均有所不同,別墅是發展商購入土地後,按土地使用條款向屋宇署入則申請興建,而村屋又分舊地屋和丁屋,丁屋為新界男性原居民建造的小型屋宇,一生人可申請建一座,並限制每座不多於三層、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呎,要轉讓予非原居民,須補地價及取得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