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於靈活運用空置土地釋放發展潛力」一項中提到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旗下的物業。學會建議政府簡化當中審批及補地價評估的程序以增加土地供應。筆者以往都提及,公務員合作社旗下的物業很多都坐落於位置優越的地皮上,是極為合適重建的。但缺少這類型物業的重建不單止是審批及補地價評估的程序過於冗長,另外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業主需要先補地價給政府以贖回土地,才可以售予發展商,因此業主可以直接「落袋」的款項無形中會減少,業主們出售的意欲便會減低,再加上土地的發展潛力亦受到限制,發展商需要補地價才可以釋出土地的重建潛力,因此發展商未必有多餘的空間再提價給業主去彌補他們「屬契」的成本。當然政府如果能簡化程序,令到買賣雙方都知道實際的成本是多少,某程度上亦能加快這類型物業的重建。但從現時的情況來看,最有效的方法仍是由市建局牽頭去重建這類型的物業。
另一項關於房屋政策的,就是將空置學校重建為住宅。這一點政府值得再深入研究,我剛剛從新聞報導中看到的龍翔道官立中學,由於適齡學童減少,它已經和九龍工業中學合併,並將會於2024年9月1日關閉。這所學校鄰近黃大仙上邨,極適宜發展為該公共屋村的延伸,希望政府能夠利用這兩年時間好好規劃,當學校正式關閉時就可以立即進行重建,從而提供多一些公屋。其實很多閒置學校的位置都鄰近住宅區,一般來說應該適合重建為住宅項目。
另外一點就是增加過渡性房屋的樓層。筆者在經過一些過渡性房屋時,往往都不明白為何只起四層,導致未能地盡其用。以現時的建築水平,理應可以增加層數,提高多些供應量。假設根據學會建議由四層加至六層或八層,那麼同一個項目的供應量就可以提高50%甚至一倍,那麼就可以加快取替不合規及不適切的劏房。
以上只是舉例了三點作討論,正如上文所提及,其他建議我也是深表支持,希望政府能夠進一步研究及盡快落實。